国联水产: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湛江 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联水产延期归还闲 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