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