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部分规范性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 | | | 表人。 |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 |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 | | 如下: | 下: | |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 |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