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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 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 1/3。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 采取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