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第 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 1 页 共 12 页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