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 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