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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111SUNFLOWER(300111)2024-02-19 10: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向日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