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长盈精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 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 股,发行价格每股 9.2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