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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300118Risen Energy(300118)2024-08-26 11:0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及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东方日升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