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德红)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 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德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 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各位股东: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