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 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第二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