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 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公司应当建 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 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接受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 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