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锐奇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126KEN(300126)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蔚松先生、孙晓屏女士、徐德红先生分别进行了独 立性情况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 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