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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300126KEN(300126)2024-08-23 08:06

第一条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强对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 司委派董事、监事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 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 第四条 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公司 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