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 菊军、沈超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0 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0 号主要内容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菊军、沈超: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0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 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深入理解,不断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