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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安泽嘉: 吕 慧: 赵亚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姚国瑞先生、时若栋先生、 赵顺先生、张南珊女士、陈荣强先生、耿子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朱艳冰女士、张振伟先生、徐华希 XU HUAXI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 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