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第一大 股东李玉国先生和前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先生通知,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先生和张 菊军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4008 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4009 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4010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清利 新能源、李玉国和张菊军进行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 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