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