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017-00009 号 致: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接受公司委托,指派于筱涵律师、郭平安律师(以下 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瑞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