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5月)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 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其 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向和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