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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162Ledman(300162)2023-09-22 10:1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廖朝晖 金 鹏 周玉华 一、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以及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