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雷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 号)批复,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发行 人"、"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雷 曼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 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雷曼光电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深交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 现将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