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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162Ledman(300162)2023-12-25 1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雷曼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广东宝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 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雷曼光电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八栋五楼会议室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