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雷曼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雷曼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6.5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11,687,684.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