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雷曼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 号),公司本 次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6.5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11,687,684.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12,315.8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