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规范股东大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 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 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 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 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