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通源石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任在战略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 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