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 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内 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通过深入自查及整改, 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 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 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订以来,通过深入自查、整改及贯彻执 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2)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