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4年3月)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中电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 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 2、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