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3月)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进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 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 (三)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 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 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 人员兼任的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监事,是指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内部监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