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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马爱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300181ZUO LI YAO YE(300181)2024-05-07 11:11

关于对马爱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484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5036460000 名 称 关于对马爱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4年4月29日 【打印】 【关闭窗口】 马爱华: 你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你配偶陆秀梅证券账户于2023年10 月23日至10月26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3,000股,成交金额220,040元;并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2日 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1,400股,成交金额763,900元。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 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于2024年5月8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16楼)接受监管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