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