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邱大梁先生和曾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