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4BJ(法)字第 0557 号 致: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江苏长海复 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 对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长海股份办公楼 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国文先生现场主持本次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