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 第二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 应公告说明原因。 1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