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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300203FPI(300203)2023-11-27 12: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 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