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 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指"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司进行信息 披露前得到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