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 制定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