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1月)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