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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含子 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公司经营运作中,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 以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