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第五章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 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工作细则履行其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 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