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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4月)
300219HongliZhihui(300219)2024-04-24 12: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 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 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