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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2月)
300244DIAN DIAGNOSTICS(300244)2024-02-06 09:07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 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的董事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 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 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条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一条 为适应迪安诊断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