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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300244DIAN DIAGNOSTICS(300244)2024-02-06 09:04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 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