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文锋先生、王诚先生、李 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或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文锋先生、王诚先生、李静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及任职 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合法。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