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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作为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的调研 机构,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并另设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股 东大会决议,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