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战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CSBIOCSBIO(SZ:300255)2023-12-13 10:47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定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规划并促进其有效实施,从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委员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新设或指定相关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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