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 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