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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300261ABACHEM(300261)2023-11-22 10:5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雅本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应有 1 名为会计专 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