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